长安华茂智能终端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长安华茂智能终端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长安华茂智能终端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长安华茂智能终端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网址:https://pan.baidu.com/s/1D-uKGKCWwP8Y5ktCEBNIZw(提取码:m6aj)。
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预约索取,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东莞市华茂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振安路沙头靖海东路咸西新39号;
联系人:刘工;电话:13431269326;电子邮箱:13431269326@163.com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位于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131号。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项目为中心边长5km的矩形范围,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以项目为中心半径5km的范围,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和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内的公众。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网址:https://pan.baidu.com/s/1D-uKGKCWwP8Y5ktCEBNIZw(提取码:m6aj)。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严格按照公众意见表填写发表日期及真实有效的公众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23日共计十个工作日。
 
东莞市华茂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